根據《福建省物價局 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教育廳關于我省公辦普通中小學教育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閩價費〔2018〕117號)和《關于我省公辦學校學生宿舍安裝空調有關問題的通知》(閩價費[2012]299號)規定,2022年秋季,我校對各年級學生收取學費、寄宿生住宿費、代辦費。 代辦費嚴格限定為課本費、簿籍費兩項。學校遵循“按時發生、據實收取、不得盈利、及時結算、多退少補”的原則,單獨立帳,分項核算,在學期末及時結算并向學生及家長公布,在每一學期結束前予以結清。 初中為農村義務教育,按規定免收學費和代辦費。 本學期各年級收費項目和標準經校務擴大會議研究,現公告如下: 莆田第二中學(2022-2023學年度)上學期收費標準
2、所有通學生(不在學校住宿)免交住宿費,初中各年級為就近入學,不安排住宿。 3、學生繳費方式:手機打開莆田惠民寶 APP,點擊便民服務“教育繳費”圖標或搜索框中輸入“教育繳費”搜索結果,按要求輸入需要繳納費用學生的身份證號碼信息即可繳費。 4、監督電話:12315
校長:曾加華 2022年8月30日 |